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概要
近3年股东主要决议
我司为100%外商独资公司,股东为Swiss Re International SE(瑞再国际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股东决议,免除Robert John Burr先生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的职位,自2024年7月8日起生效。
2024年5月28日
股东决议,批准2024-2026年三年资本规划的报告。
2024年4月15日
股东决议,提名Robert Ludwig Adolf Hunziker先生担任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并自其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对其正式任命。任期自该任命之日起,至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止。
2024年4月15日
股东决议,批准公司监事的2023年履职评价结果。
2024年4月15日
股东决议,批准公司独立董事的2023年履职评价结果。
2024年3月15日
股东决议,(1)任命第三届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自2024年4月21日起三年;(2)任命温淑仪(Shook Yee Woon)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2024年4月2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023年10月30日
鉴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已于2023年10月8日批准了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事宜(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第9层02-08单元”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第9层02-07单元”)、且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已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决议批准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2023年8月14日
股东决议,批准《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3年7月19日
股东决议,批准公司《章程》第十九次修正案。
2023年5月30日
股东决议,批准2023-2025年三年资本规划的报告。
2023年5月30日
股东决议,批准《瑞再企商保险2021-2025年战略发展规划更新含2023年度分解计划报告》。
2023年4月28日
股东决议,批准《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2023年4月13日
股东决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年3月8日
股东决议,批准公司监事的2022年履职评价结果。
2023年3月3日
股东决议,批准了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任命,并自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生效。
2023年2月27日
股东决议,同意公司《关于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个人险业务战略调整的议案》,批准公司进行个人业务的调整,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和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的管理层根据前述决议涉及之意图和目的,采取必要的、合适的、有效的相关行动。
2022年12月23日
股东决议,自2022年1月1日开始的财务年度起,继续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2022年11月28日
股东决议,免除Suzan van de Kerk女士担任的我司董事职位,免除决定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
2022年11月8日
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已于2022年10月19日批准了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事宜(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第9层02-07单元”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98号世纪汇广场第9层02-08单元”)、且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已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决议批准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2022年 11月2日
股东决议,受限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01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公司的业务扩展。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7000万元人民币,公司的股权结构保持不变。
2022年5月11日
股东决议,提名潘韶辉先生担任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和副董事长,并自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对其正式任命。任期自该任命之日起至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截止。
2022年5月11日
股东决议,批准《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股东承诺管理办法》。
2022年3月23日
股东决议,批准温淑仪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监事直至任期结束,豁免履职回避中的轮岗要求。
2022年3月8日
股东决议,批准温淑仪女士作为公司监事的2021年监事履职评价为称职。
2022年1月17日
股东决议,免除郏京炜先生担任的我司董事及副董事长的职位,免除决定自2022年1月19日起生效。
2021年11月18日
鉴于公司章程的整体更新修改已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决议批准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章程修改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批准)
2021年9月14日
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已于2021年8月27日批准了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事宜、且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已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决议批准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2021年7月29日
鉴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已于2021年7月7日批准了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申请事宜、且相应的公司章程修改已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决议批准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未修正部分继续有效。
2021年7月2日
瑞再集团发生了组织结构调整、Life Capital亚太区已更名为iptiQ APAC,股东决议,批准公司与iptiQ APAC继续执行在中国开展直保个人险业务的合作,并授权公司根据上述合作之意图和目的,采取相关行动。
2021年4月21日
股东决议,批准公司关于2021-2025年的5年战略发展规划报告。
2021年3月12日
股东决议,(1)提名Robert John Burr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该任命自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职资格核准之日起正式生效,任期自该任命之日起至当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自第(1)项任命正式生效之日起免除Samrat Dua先生的董事职位。
2021年3月12日
股东决议,(1)任命第二届董事会的现有成员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董事,任期自2021年4月21日起三年;(2)任命温淑仪(Shook Yee Woon)女士继续担任公司监事,任期自2021年4月21日起三年。
2021年2月9日
股东决议,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作为公司新任外部审计机构,对自2021年1月1日开始的财务年度进行审计,聘任期限为1年;同时解聘公司原外部审计机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12月9日
股东决议,批准增加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20年4月7日
股东决议,批准公司与Life Capital亚太区就中国直保个人险业务启动的合作,并授权公司根据上述合作之意图和目的,采取相关行动。
2020年1月21日
根据集团全球战略调整的指引,股东决议,为维持公司的盈利能力并确保可持续发展,公司缩减部分业务条线,调整组织架构,并进行所涉相关人事事宜的处理。
2018年9月11日
股东决议,批准增加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并报监管机构核准。
2018年9月7日
股东决议,批准更新版本的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8年6月1日
股东决议,任命Chin Meng Hwi女士担任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2018年5月2日
股东决议,任命Rake Jonathan Derek先生担任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
董事简历及其履历情况
董事长 Jonathan Rake 先生
经原银保监会批准,Jonathan Rake先生于2018年5月2日被任命为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批准文号:银保监许可[2018]52号。
Jonathan Rake先生于2016年10月加入瑞再企商保险,在新加坡办公,自2017年7月起担任亚太地区首席执行官至今。Rake先生还是瑞再企商亚洲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也是瑞再企商全球运营管理团队的成员。Rake先生十分熟悉亚太市场,他在领导瑞再企商保险的第一个年度财政计划中实现了20%的盈利。
Jonathan Rake先生拥有多年丰富的保险业从业经验,其中近10年一直在亚太地区担任领导职务。加入瑞再企商保险之前,Rake先生曾于2012年2月至2016年7月期间担任苏黎世保险(新加坡)的首席执行官。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潘韶辉先生
经原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批准,潘韶辉先生于2022年7月29日被任命为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批准文号:沪银保监复〔2022〕307号。
潘韶辉先生1993年加入保险行业,先后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德国科隆再保险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通用再保险公司上海代表处以及通用再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任职,并在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历任意外健康险部大中华区核保总监、江苏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企业规划部/资金运用部/数字营销部副总裁职务以及兼任上海亚美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保险行业经验。他于2022年4月加入我司,担任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职务至今,自2022年7月29日起任我司总经理。潘韶辉先生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董事 秦明慧女士
经原银保监会批准,秦明慧(Meng Hwi Chin)女士于2018年6月1日被任命为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批准文号:银保监许可[2018]201号。
秦明慧女士于2015年8月加入Swiss Re Corporate Solutions,担任亚太地区首席财务官至今,负责亚太地区所有的财务事宜。秦女士还是Swiss Re Corporate Solutions亚洲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以可持续发展为基础,秦女士率领团队在不同国家和地区不断调整公司的财务目标运营模式,以确保公司财务工作与公司业务发展保持相关以及顺应公司业务的变化。
秦明慧女士在新加坡、伦敦和慕尼黑的保险领域工作了多年,同时在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审计、财务和会计经验。加入Swiss Re Corporate Solutions之前,秦女士曾于安联保险新加坡和慕尼黑分别任职负责财务方面的工作。
董事Robert Ludwing Adolf Hunziker先生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批准,Robert Ludwing Adolf Hunziker先生于2024年7月8日被任命为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批准文号:沪金复[2024]411号。
Robert Ludwing Adolf Hunziker先生于2020年起担任瑞再国际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亚太区财产和特种险负责人,其曾任瑞士再保险财产险核保人员、瑞再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北美能源财产险负责人、美国中西部区域负责人等职务。Robert Ludwing Adolf Hunziker先生从事保险行业20年,在非寿险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国际再保险行业经验,拥有包括保险核保、业务收购和整合等专业知识,并在管理与战略领域具有开阔的视野。Robert Ludwing Adolf Hunziker先生毕业于瑞士联邦理工学院,并获得理学硕士学位。
独立董事 张兴先生
经原银保监会上海监管局批准,张兴先生于2023年5月16日被任命为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批准文号:沪银保监复〔2023〕298号。
张兴先生长期任职于金融保险监管部门、担任保险机构高管多年,具有丰富的金融保险行业监管和从业经验,熟悉国内保险市场和法律法规。张兴先生历任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副处长、正处级金融监管员、中国保监会上海监管办办公室主任(后改称综合处处长)、中国保监会国际部副主任、上海保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江西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2011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大众(2014年7月更名为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兼任公司总经理);现任亲和(海南)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兴先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国际金融专业,拥有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和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
独立董事任职声明
监事简历及其履历情况
监事 温淑仪 女士
经原保监会批准,温淑仪女士于2015年4月21日被任命为瑞再企商保险有限公司监事,批准文件:保监许可〔2015〕363号。
温淑仪女士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取得了法学和会计学的双学士,曾在马来西亚,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学习。她在马来西亚及香港拥有律师资格并且是英国皇家特许保险学会会员。
温淑仪女士曾任瑞士再保险亚洲区域法律总顾问以及瑞士再保险亚洲管理团队成员。
温淑仪女士在1997年加入瑞士再保险并曾在苏黎世和伦敦办公。在2003年瑞士再保险在香港成立亚洲法务团队前,她在苏黎世总部担任法务和理赔部门的高级法务顾问。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
潘韶辉:
2022年7月29日起任我司总经理,批准文号沪银保监复〔2022〕308号。潘韶辉先生1993年加入保险行业,先后曾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苏州分公司、德国科隆再保险公司上海代表处、美国通用再保险公司上海代表处以及通用再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任职,并在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历任意外健康险部大中华区核保总监、江苏分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及总公司企业规划部/资金运用部/数字营销部副总裁职务以及兼任上海亚美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具有丰富的保险行业经验。他于2022年4月加入我司,担任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职务至今。潘韶辉先生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潘韶辉先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王雯晶:
2024年9月9日起任我司总精算师,批准文号:沪金复[2024]550号,同时兼任公司首席风险官职责。王雯晶女士于2017年11月加入瑞再企商担任首席风险官,负责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并先后担任我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5月-2020年1月)及副总经理(2020年1月-2024年9月)职务。自2024年2月27日起担任临时总精算师,同时负责公司精算相关工作。王雯晶女士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保险学(保险精算)专业毕业,拥有经济学学士学位,并获得英国精算师(FI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 (FRM)资格。此前她曾在国内外的保险和咨询行业工作10余年,积累了丰富的保险专业经验,历任普华永道高级精算咨询,安盛保险亚太总部风险管理经理、亚美国际咨询精算高级经理。
王雯晶女士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庄贤:
2020年6月18日起任我司副总经理,批准文号:沪银保监复[2020]272号。2021年12月1日起担任我司首席投资官,主要分管公司财务部、投资部以及数据治理部。庄贤女士于2018年7月加入瑞再企商担任首席财务官,2019年1月15日获批担任我司财务负责人,批准文号:银保监复[2018]476号。庄贤女士在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格,2017年获评上海市青年金才。此前,她曾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金融服务部高级经理、安盛天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战略企划部总经理。庄贤女士具有十余年保险行业领域经验,对于将国际先进保险管理经验运用于中国的保险管理实践起到了良好的桥梁作用。
庄贤女士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卢敬庭:
2022年8月25日起任我司审计责任人,批准文号沪银保监复〔2022〕391号。卢敬庭先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获商学(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并持有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在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服务部和同方全球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审计部任职,具有丰富的保险行业审计工作经验。自2018年加入瑞再企商以来,在内审部先后担任审计师、高级审计师。于2021年9月24日至2022年8月24日期间担任我司临时审计责任人。
卢敬庭先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王亚蕾:
2020年3月12日起担任我司董事会秘书和合规负责人,批准文号:沪银保监复[2020]52号和 69号。王亚蕾女士毕业于复旦大学,获经济法学士学位,并获得国家统一法律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保险及法律从业经验。王亚蕾女士曾在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担任法律责任人、康达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执业律师等,2019年9月加入我司担任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并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协调公共关系。
王亚蕾女士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彭毅:
2024年8月29日起担任江苏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文号:苏金复[2024]289号,主持分公司管理工作。彭毅先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自2005年加入保险行业以来,彭毅先生曾先后在丘博保险中国有限公司、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微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任职,积累了丰富的传统财产保险以及新型互联网保险相关工作经验。彭毅先生于2021年6月加入瑞再企商,担任标准化产品部副总裁职务,主要负责标准化产品业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推动标准化产品数字化平台建设以及产品创新。
彭毅先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郝婧如:
2019年12月12日起任江苏分公司总经理助理,批准文号:苏银保监复[2019]644号。郝婧如女士毕业于东北大学会计学专业,获管理学学士学位,并持有中级会计职称资格。自2011年加入保险行业以来,在江苏分公司担任助理财务经理一职,期间不断积累专业知识,并参与江苏分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治理和政府关系维护,积累了丰富的保险专业经验。她先后曾在艾默生过程控制流量技术有限公司和富士康科技集团财务部任职,拥有丰富的财务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
郝婧如女士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王建波:
2020年9月24日起担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批准文号:京银保监复[2020]620号。王建波先生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得保险学学士学位。自2005 年加入保险行业以来,王建波先生曾先后在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苏黎世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任职,积累了丰富的行业工作经验。自2016年加入瑞再企商以来,先后在北京分公司担任中小业务发展部业务发展经理和渠道业务管理部高级业务发展经理,主要负责分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的制定和执行、业务渠道拓展和管理、重点客户的拓展及维护等工作 。自2020年6月1日起担任北京分公司临时负责人,主持分公司管理工作。
王建波先生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遵守诚信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管理职责,有效维护了股东、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我司为100%外商独资公司,股东为Swiss Re International SE(瑞再国际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Swiss Re Ltd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制本公司100%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