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险理赔

如在货物抵达时发现损坏/异状,请注意:
1. 在事发当时立即通知本公司或保险凭证上注明的调查机构
2. 从承运人/货代处取得货物损坏/遗失报告(或从理货公司处取得记载有货物损坏/遗失的理货报告); 或在收货时在收货回单上就损坏/遗失情况加以批注
3. 立即向承运人/货代提出索赔,且不超过承运合同规定的时间期限
4. 立即向保单上载明的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5. 填写并提交索赔通知书
6. 提交索赔证明材料
7. 协助本公司向责任方进行追偿
8. 若损失在人民币2000元以下,本公司将不安排检验,只需提交说明货物损失情况的照片和相关证明材料即可

烦请提交下列材料:
1. 索赔通知书
2. 索赔各项及具体构成
3. 商业发票
4. 装箱单
5. 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原件
6. 提单/货运单原件 (或正反面清晰复印件)
7. 加有损失情况批注的收货回单,承运人/货代签发的货物损坏/遗失报告/记载有货物损坏/遗失的理货报告
8. 致承运人/货代索赔函复印件及其回复(如有回复)
9. 检验报告原件及检验公司帐单
10. 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索赔证明材料